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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车司机出示假地磅单 超载41吨报2吨被盘查

发布日期:2019-07-04 16:59 浏览次数:
在物流运输中,一些利欲熏心的车主为了实现“利益最大化”,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危,在交警部门严厉打击下,仍然铤而走险地超载。近日,广东省江门交警查处多辆违法超载车辆,驾驶人分别受到严厉处罚,绕开高速和国道,“超载王”难逃法网。
图为违法货车司机与交警合影
超载41吨报2吨,假磅单骗不了交警。6月28日,车牌号为赣K8***8的驾驶人黄某(男,41岁,广东徐闻县人)面对民警的盘查时,“淡定”地向民警出示了一张总重51吨的地磅称重清单,说自己的车仅仅超了2吨而已。可经验丰富的民警一眼便识破其伎俩。经核查,该车装载钢管后总重为90.92吨,而其核载总质量仅为49吨,超载41.92吨,超载比例为85.55%。
 
运石头的“百吨王”,超载116%。6月26日凌晨3时,台山交警查获一辆在装运石子的赣DH***1号重型半挂车,该车核载总重为49吨,实载总重达到105.92吨,超载56.92吨,超载比例为116.16%。
 
出发前做足绕行“攻略”,还是落网了。6月18日19时许,执勤交警巡逻至台山三合镇西华路段,发现一辆赣C3***7号红色大货车有超载嫌疑,马上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。经检测,该车核载总质量为31吨,实载总质量为46.22吨,超载49.1%。据了解,驾驶人陈某(男,45岁,广东省徐闻县人)装载约30吨塑胶原料由江门出发运往湛江,为逃避高速公路及国道电子地磅的检测,不惜绕道经新会、台山、恩平、阳江往湛江,没想到才行驶至台山就被交警查获。
 
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,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,处罚款2000元,驾驶证记6分。执法人员责令和监督超载车辆将违法的超限部分货物卸载,消除违法状态以后才能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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